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第一节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一、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之一
三、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第二节 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一、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实质
台湾问题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
台湾问题实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
二、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
三、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
周恩来将我们党提出的一系列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政策和主张归纳为“一纲四目”。
第三节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形成和确立
1981年9月,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被称为“叶九条”的谈话,进一步阐明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
1982年1月,邓小平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后来被称为“邓六条”。
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具体来说,有十个方面内容。
(1)一个中国。这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坚决反对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
(2)两制并存。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3)高度自治。祖国完全统一后,台湾、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不同于中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高度自治权。不仅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现有各种权益将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而且他们希望获得的其他权益也将得到充分实现,真正实现当家作主的夙愿,充分行使选择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权利,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4)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和平统一,有利于两岸社会的共同发展,有利于两岸同胞感情的融合,有利于统一后台湾的长期繁荣稳定,也有利于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湾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
(5)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台湾同胞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
(6)积极促谈,争取通过谈判实现统一。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就需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7)积极促进两岸“三通”和各项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感情,密切两岸经济、文化关系,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8)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台独”活动与国际反华力量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台独”将使台湾沦为外国附庸。维护祖国统一事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人民将义无反顾地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
(9)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国家无权干涉。
(10)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基础。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靠自己的发展。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归根到底还是要把自己的事情搞好。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构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第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第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的策略灵活性,避免了武力统一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第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第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
“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是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步骤,对台湾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第四节 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一、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
江泽民于1995年1月30日发表的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精辟地阐述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思想的精髓,提出了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
二、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方针政策
2005年3月4日,胡锦涛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2005年4、5月间,中共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先后邀请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率团访问大陆,开展两岸政党交流与对话并分别发表公报,达成多项共识。在会谈和公报中,胡锦涛提出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等新的主张。2006年4月,胡锦涛进一步提出,“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岸同胞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