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第一节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形态。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又有资本主义的因素。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这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显然,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因素,也有资本主义因素,其中,社会主义因素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已经居于领导地位。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限制与反限制、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随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不断壮大,同时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所占比重将不断缩小,并逐步被改造为社会主义经济,其最终归宿是走向社会主义。
与新民主主义社会三种不同性质的主要经济成分相联系,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级构成主要表现为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一是工人阶级,二是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三是民族资产阶级。因此,这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地表现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之间、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建国后头三年国内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中国人民同国民党残余势力和地主阶级的矛盾,党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恢复国民经济,同时部分地、初步地开始社会主义的改造。在民主革命遗留任务完成后, “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1953年12月,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拟订,经毛泽东修改和中共中央批准的文件《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对总路线作了更为完整的正式表述,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错误。
2.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要内容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工业化,一个是三大改造。当时把工业化称为主体,把三大改造称为两翼(一翼是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改造,一翼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一化”与“三改”相互促进,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的紧密结合,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这条总路线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要求改变国家落后面貌,实现国家富强的强烈愿望,反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客观规律。
只有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才能独立和富强。
只有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在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
3.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特点
过渡时期总路线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出发,提出了反映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新思路,即把建设与改造并举,要求把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紧密地结合起来,在社会改革中保持生产力的同步发展。
党在过渡时期之所以实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原因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不能离开对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改造而孤立地进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及其历史经验
一、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1.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和政策
第一,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第二,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
第三,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实行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限制并逐步消灭富农剥削的农村阶级政策。
第四,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从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方法。
在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也对个体手工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在改造的方法步骤上,从供销合作入手,逐步发展到走生产合作化的道路。具体经历了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小组。第二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第三步是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到1956年底,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2.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和政策
第一,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用和平赎买的方式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发挥私营工商业在国计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争取和团结民族资产阶级中的绝大多数成员,减少改革的阻力;有利于团结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有利于发挥民族资产阶级中大多数人的知识、才能、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等优势,为国家建设和企业发展服务;有利于争取和团结那些原来同资产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我国之所以能够用和平赎买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改造,是因为:一是民族资产阶级既有剥削工人获取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二是中国共产党与民族资产阶级长期保持着统一战线的关系。三是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形成了强大的优势。四是国家实行对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统购统销政策,以及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割断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联系。
怎样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改造呢?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改造。为了使民族资产阶级接受和平改造,毛泽东提出了各种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赎买形式。基本形式有“四马分肥”(资本家利润、工资福利、税收、公积金各占约四分之一)和给资本家支付定息,也包括对资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平赎买是剥夺剥夺者的一种形式。
第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实现的。根据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不同情况以及利用、限制、改造的需要,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经过了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两个阶段。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统销、委托经销代销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公私合营,它经过了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两个阶段。
第三,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之所以取得成功,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实现了以下突破:
第一,在国家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上,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工业化和改造同时并举的道路。
第二,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上,从一举过渡变为逐步过渡、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第三,在改造方法上,采用和平方法和手段进行改造。
第四,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形成了国营经济、公私合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三足鼎立的新格局。
毋庸讳言,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出现了一些失误和偏差。产生这些失误和偏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尚未完全认清社会主义革命的规律。
第二,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
第三,没有充分认识基本国情;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把党内的不同意见和正常争论误认为是路线之争;主观脱离了实际,认识脱离了实际,导致在形势的估计上发生失误等等,也是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失误和偏差的重要原因。
第三节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初步确立
1956年底,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我国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初步确立的标志是:
第一,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第二,政治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第三,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第四,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二、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第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标志着中国从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越过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阶段,进入到社会主义新时期。
第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使中国的国家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第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造了制度条件。
第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和社会生产资料的主人。
第五,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
第六,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在中
国正确运用和创造性发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