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历史沿革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酝酿于20世纪70年代末,创建于20 世纪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至今,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在这二十多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
自学考试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中国自学考试目前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业绩:全国累计共有2.1亿人次参加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累计报考5420万人,毕业学生920万人;非学历教育累计报考2900万人次,约1000万人获得各种非学历证书。
1.已具相当规模。目前除台湾省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了高等教规的形式,对高教自考的性质、任务、考试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考籍管理、社会助学、毕经费、奖励和 处罚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高教自学考试制度成为中国一项有法可依的制度。
2.加强了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了社会助学的开展,积极发挥作为教育形式的作用。 3.加强了管理,使考籍、考务、考试标准、命题工作逐步规范、完善,考试研究工作已逐步展开。
4.拓宽了功能。除高教自学考试外,又开展了中专、大专自学考试。此外,还开展了外语单科水平考试、专业证书考试、以及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学历予以认定的国家文凭考试的试点,同时也在积极开考面向农村的专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等。
当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已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作为规模大、范围广、层次多、功能全、具有完整组织机构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系统、协调的管理体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在中国教育体系中占着重要地位,成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所不能替代的新的高等教育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