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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经济学院2010级自考新生注册及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湖北省2011计划。湖北经济学院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7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商业中学堂”(原湖北商业高专的前身)。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北省计... 更多>

各函授站、教学点、院内各单位: 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录取信息核对工作,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准的信息是新生入学注册、毕业时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学历论证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函授站应高度重视。 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9号)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09]27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0级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和注册工作。 新生注册及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1、新生注册和复查的对象是2009年成人高考录取的新生,包括因不能独立开班而转出的学生。 2、在新生报到注册过程中,各函授站要组织学生填写《成人高校新生入学登记表》、收集学生提交的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下载的专科毕业信息或专科毕业认证报告书的复印件。未提供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下载的专科毕业信息的学生,必须限定在4月中旬完成专科毕业证书的认证工作,否则,不予注册。 3、各函授站要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新生报到和复查工作。要认真核对每个新生的录取信息,与其填写的新生登记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完全相符。自查工作中发现冒名顶替上学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不能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所提供毕业证书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并经学籍管理部门认定为非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者,也要取消入学资格。要做好转出学生的善后工作,协助学生办理好转学手续,确保不留隐患。 4、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原则上不接受新生在注册后学习期间改名、变更出生日期、变更学习形式及学习层次。 5、复查工作3月底完成,各函授站要对各专业层次的人数进行统计,写出注册、复查报告。复查过程中发现考生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加以说明。对于转入转出学生的情况要复查表的备注栏中给予标明。要结合录取数据认真填写《专科起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在QQ群共享中下载)。高中起点专科生的报到注册情况,同时填入《专科起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内。录取数据的电子信息由余希进老师提供。注册数据上报的截止日期为4月20日前,纸质表格寄招生学籍科收

6、各函授站要与教务科尹红老师联系,及时签订2010年联合办学协议。在学费的收取过程中,各函授站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收缴学费,不得违规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7、各函授站要在4月底前将学费划转到学校,同时将《函授站上交学费统计表》、各班级学生名单、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到招生学籍科转校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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