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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考毕业生申办学士学位的告知书

自考毕业生:

为了保障各位同学的切身利益,请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以免不能获取学位。特别是以下两点:

1、外语成绩必须在学籍期内,即获得毕业证后再考取的学位外语或英语四级等成绩将不能用于申报学位。

2、只有应届毕业生可以授予学位,特殊情况下可以晚半年授予学位。即今年11月申请毕业证的学生,可在11月或次年5月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学位。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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