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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自考非全日制专升本校直班招生简章
湖北经济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湖北省2011计划。湖北经济学院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7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商业中学堂”(原湖北商业高专的前身)。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北省计... 更多>

学校概况

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 位,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学校位于武汉市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2192 亩、校舍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现有在校本科生近1.7万人、研究生775人。

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 省属高校前列。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70人,其中教授139人、副教授41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56人、占比51.96%.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属学校公共服务机构,既是学校继续教育的办学单位,也是学校继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作为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主考学校之一, 10多年来注册学生4万余人,培养本科毕业生3万余人,现有主考专业20多个,在籍学生近1.5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开设金 融学、会计学等近30个本专科专业,在籍学生8000人;同时,学院大力推进、稳步发展非学历培训教育,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学 院多次获“先进单位”、“先进集体" 、“先进考点” 等各级各类荣誉和称号。 

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提高质量,规范发展,服务社会"办学指导思想,近些年坚定不移实施“双轨并行,四轮驱动”和“走出去, 请进来"发展战略,大胆开拓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业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在改革与发展的快车道上稳 步前进。 为进一步满足地方经济社会 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经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招收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专升本校直班学生并负责学生日常教学及管理。目前,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专升本校直班开设金融学、会计 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等13个专业,热诚欢迎广大学生踊跃报读!

招生专业目录

湖北经济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专升本校直班办学优势

1、湖北经济学院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学科,开设专业均是我校特色重点专业(部分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专业综合试点改革专业) , 学校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享有较好社会美誉度。

2.校内直属管理,所有教学活动均在校内进行,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

3、优秀的师资队伍,尽享教育资源优势;针对性的教学辅导,提高考试通过率。

4、实行专业的辅导员制,按普通本科生的管理模式进行教学及日常管理,全方位为学生服务。

5、具有主考学校优势,学校参与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参与命题与阅卷,相比同类院校更具优势。

教学管理与毕业待遇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专升本校直班学生采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模式,安排周六、周日和部分晚上编班上课。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

校制定的专业计划组织教学,参加统一考试。

2、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8年版)》规定相应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修满学分,毕业环节和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湖北经济学院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查询。

3、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经个人申报和学校审核评定,授予湖北经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授予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获得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以上且每门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65分;学

士学位外语全省统一考试合格或者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取得学

士学位证书后可直接报考研究生、国家公务员,学位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 )认证。

4、相关政策:

(1)免考政策:凡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及其实践课程等。

(2)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实施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课程,其课程过程评价成绩占30% ,统考卷面成绩占70%。课程过程评价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包括课程学习(占比40% )、平时作业(占比30% )和综合测验(占比30% ) , 综合测验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过程评价成绩低于统考卷面成绩的,不并入课程成绩,课程成绩采用统考卷面成绩。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根据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学生课程过程评价成绩考核评定后上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定。

(3)实践(技能)课程考试:实践(技能)课程考试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绩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上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定。

(4)毕业论文考核:论文由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教师辅导撰写,全程指导。

招生对象与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报考非全日制专升本校直班须为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学校在籍学生或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学生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时,须出具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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