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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学考试毕业办证工作流程

一、网上毕业申请

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毕业办证申请。

(1)考生申请办证时间:上半年5月下旬开始,下半年11月中旬开始。

(2)主考学校到省考试院交办证材料时间: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1月底。

二、助学单位初审

审核办证学生的资格是否符合办证条件。审核时需安装毕业办证系统,具体计算配置按省考试院要求办理。本校在籍考生由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

三、交毕业办证材料

各助学单位将毕业办证材料交到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各单位需交材料:

1、毕业生名册:毕业生名册做成文件,该名册先按专业、后按准考证号排序。

2、考生资料袋:请将考生《毕业申报表》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资料袋内的材料有:考生准考证、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课程成绩合格证、转、免考表,资料袋按专业打捆。

3、考生照片:每个考生须交2寸蓝底彩色登记照片2张(最好是小2寸的),各单位须按专业将考生照片贴在A4纸上,准考证号小的在前、大的在后,并在照片下方写上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

本校在籍考生直接将毕业办证材料交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四、主考学校二级审核

学院对申请专科毕业办证的考生资格进行二审,将符合毕业办证条件考生的材料送省教育考试院。对申请本科毕业办证的考生将申请材料按主考学校分类汇总交本科主考学校二审。

五、省教育考试院初审和终审

(1)省教育考试院初审后,将符合毕业办证的考生毕业证芯和登记表交主考学校,主考学校在证芯上粘贴照片加盖学校公章,再次将毕业证芯和登记表送交省教育考试院。

(2)省教育考试院对毕业办证考生资格进行终审,通过终审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毕业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后,毕业证发到主考学校。

六、毕业证发放

上半年办理的毕业证在当年7月底发放到主考学校,下半年办理的毕业证在次年元月底发放主考学校。

七、办证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姓名出错的解决办法

1)注册录入时姓名错误的解决办法:

(1)在考生申请表上写明:是因注册姓名录入时有误;

(2)各助学单位汇总有误的考生信息,做专门的电子表格,包括准考证号、错误的姓名、正确的姓名,并在表中盖上公章;

(3)除档案中装身份证复印件外,另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4)每个考生填写一份信息更正表(该表省教育考试院有样表)。

2)身份证上姓名与办证系统姓名不一致的解决办法:

(1)注册后更改姓名的以及资格认证、免考办理已通过,更改姓名而导致身份证与成绩总库内姓名不一致,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需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证明外,还必须具有市级以上更名或换姓的公证书原件,由主考学校报告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科修改后办理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的本科毕业证姓名与原已办理的专科毕业证书姓名不一致(即办理了专科证后又改了姓名的),这种情况不予办理毕业证书,而只有将其姓名改回与专科毕业证上同姓名时才能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2、照片错误的解决办法。

(1)省库中照片有错,各助学单位打报告交主考学校,并传一个正确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文件名用准考证号命名,照片像素150×210,文件大小不超过10KB。

(2)毕业证书上照片有错,请及时报告主考学校,由主考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科联系重新打印毕业证书。

3、资格认证和免考出现问题,在初审时作退档处理。

4、实践环节成绩审核通不过,报告主考学校,由主考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科联系后再通知助学单位。

5、本校在籍考生出现的所有办证问题由学院自考办按上述办法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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